助推科技创新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
发布时间:2024-09-2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人民网北京9月25日电 (记者杜燕飞)为鼓励发展创业投资,培育壮大耐心资本,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工作通知》)和《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范围通知》)。
《试点工作通知》提出,纳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地区应满足经济实力较强、科技企业数量较多、研发投入量较大、股权投资活跃等条件。根据上述条件,《试点范围通知》明确,把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苏州等18个大中型城市。
目前,我国科技金融仍处于发展阶段,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和服务尚未形成完整体系。科技创新不确定性更大、风险更高、回报周期更长,更需要耐心资本支持。金融监管总局此前发布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强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规范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
“当前,我国社会融资总额中,间接融资仍然占据主体地位,这意味着需要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金融尤其是科创投资的发展之路。”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2020年以来,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先期在上海开展股权投资试点,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已具备扩大试点的条件。
对于上海试点政策,《试点工作通知》主要做了以下调整:一是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表内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的金额占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由原来的4%提高到10%,投资单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金额占该基金发行规模的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二是进一步完善尽职免责和绩效考核体系。指导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按照股权投资业务规律和特点,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健全长周期、差异化的绩效考核体系。
业内人士表示,银行业具有筹集长期资金、将储蓄转化为投资等独特功能。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工作,将发挥大型商业银行资金资本雄厚、客户资源丰富、产品体系完善等优势,促进资金加速向新质生产力流动,优化融资结构,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通过内部投贷联动,将更好地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股权和债权融资服务,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加快科技金融发展。”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大型商业银行而言,通过内部投贷联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服务更多科技型企业,长期看将有效改善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获得多元化的收入,减缓净息差收窄的压力,继续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指导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更多项目落地。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优化配套政策,继续研究扩大试点城市范围,切实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责编:郝帅、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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