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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信披违法,龙净环保被立案调查 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维权

发布时间:2024-06-1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5月12日,龙净环保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62023001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龙净环保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5月12日收盘时持有龙净环保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去年11月,公司及何媚、罗如生、冯婉如被福建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1年4月至9月,龙净环保对外预付的项目工程款、支付的股权收购意向金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款等款项中一部分经若干银行账户后转入公司原控股股东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合计43,22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13日,原控股股东关联方已偿还占用的全部资金及利息。

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行为发生于2021年4月至9月,公司迟至2022年5月9日、11月3日才发布临时公告进行披露,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2.4条的规定;你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以上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何媚作为你公司时任董事长,罗如生作为总经理,冯婉如作为时任财务总监,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

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何媚、罗如生、冯婉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资料显示,龙净环保立于1998年,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成员,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是一家以从事专用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6905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福建省同行,实缴资本8764万人民币,并已于2022年完成了定向增发。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3696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465条,涉案总金额49.73771598亿元;涉诉关系362条,开庭公告62条,立案信息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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