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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再迎新政!

发布时间:2024-06-0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原标题:京津冀协同发展再迎新政!)

12月12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下称《决定》),从支持北京“新两翼”建设、推动创新要素自由流动、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等方面提出若干具体举措。

来看《决定》4大重点措施:

1、推动具有前瞻性的创新试点示范项目、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在雄安新区落地;加强通州区与河北省三河、大厂、香河三县市的创新合作,推动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2、集中优势科技资源,围绕基础软硬件、先进通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脑科学、生物制药、组分中药等前沿优势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3、制定产业链延伸布局和协同配套政策,打造区域特色鲜明、上下游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产业链。

4、建立健全跨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支持北京“新两翼”建设

《决定》指出,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要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强化区域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016年5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家级新区河北雄安新区。从此,通州与雄安新区共同成为首都北京新的“两翼”。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两个新城,形成北京新的“两翼”,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

《决定》指出,三地应当共同支持雄安新区创新发展,推动具有前瞻性的创新试点示范项目、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在雄安新区落地;加强通州区与河北省三河、大厂、香河三县市的创新合作,推动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应当唱好京津“双城记”,坚持将北京市科技创新优势和天津市先进制造研发优势、河北省环京地缘优势相结合,在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中发挥辐射带动和高端引领作用。

推动创新要素自由流动

《决定》指出,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应当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区域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重大需求,围绕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的共性关键科学问题,推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合作。

事实上,多年来,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三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破除要素跨区域流动的行政壁垒和市场堵点,在多领域加强协同合作,增强区域要素流动活力。

2021年,三地政府科技部门签署《关于共同推进京津冀基础研究的合作协议(2021-2025年)》,针对共同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需求,实施基础研究合作专项,加快研究成果的对接应用,促进成果共享与转化落地。

2023年,三地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人才工作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包括深化职称资格互认、加强职业技能评价合作等15项合作事项,推进政策协调、促进交流互鉴,实现人才政策、资源、信息互通共享。

此次《决定》明确,三地共同建设基础研究合作平台,实施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集中优势科技资源,围绕基础软硬件、先进通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脑科学、生物制药、组分中药等前沿优势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同时,加强高等学校联盟建设,深化职业院校合作,推动京津冀三地人才联合培养。加强人才支持政策协调,健全职称资格、职业资格区域内互认制度;开展人才和项目合作,协同引进和培育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顶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一流创新团队。

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融合

京津冀是我国重要的产业发展高地,产业协同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四个率先突破的重点领域之一,是检验协同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产业一体化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体内容和关键支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产业协同发展的任务更加迫切。近年来,三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立足各自资源禀赋与产业定位,互通有无、转移承接、错位发展,实现了产业资源在整个区域内的优化配置。

2023年5月,工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有关部门以及京津冀三地政府共同编制《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京津冀产业分工定位更加清晰,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协同创新实现新突破,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培育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链,协同机制更加健全,产业协同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对京津冀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

对于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决定》指出,北京将与天津市、河北省协同培育重点产业链,联合编制产业链图谱,制定产业链延伸布局和协同配套政策,打造区域特色鲜明、上下游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产业链。支持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协同培育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单项冠军”企业。

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引领作用,共同打造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园区生态,支持天津天开高教科创园、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武清京津产业新城和河北唐山、保定、衡水、邯郸中关村合作园区、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等园区建设,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服务标准、品牌等在区域内延伸。

培育开放的创新生态

近年来,京津冀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持续深入,有效助推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

2022年9月,三地签署京津冀营商环境“1+5”合作框架协议,重点围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提高区域要素协同配置效率,提出5方面86项改革任务。

2023年9月,三地政府有关部门召开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专题工作组会议,审议通过《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专题工作组工作机制运行规则》和《京津冀营商环境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由京津冀三省(市)发展改革和政务服务部门共同牵头组建专题工作组,涉及三地商务、市场监管、海关、知识产权等80余个部门,共同保障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优化各项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展开。

目前,京津冀三地营商环境协同工作从协议协作进入到融合落实的新阶段,三地在区域商事制度、监管执法、政务服务、跨境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5大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改革,已经推动179项政务服务事项“同事同标”,234项实现“跨省通办”,200余项“京津冀+雄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移动办”,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决定》指出,三地协同推进营商环境一体化建设,加快推动政务服务标准统一、资质互认、区域通办;建立健全跨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共同建立异地迁移企业跟踪服务机制,协同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

校对:李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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