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观察:预付消费如何不踩“闭店”雷?
发布时间:2024-10-1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早教机构促销热卖课程,数月后突然停业失联;健身房大力推销年卡,不久便人去楼空……近段时间,早教、健身等预付式消费领域频繁曝出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事件,其中“职业闭店人”的角色受到广泛关注。这些“职业闭店人”专为经营不善、特别是采用预付费模式的商家设计闭店策略、执行闭店操作,并负责处理商家遗留的消费者维权问题。
在人民投诉平台,关于商家闭店“跑路”的投诉频繁出现,有网友反映,今年办理的1600元双人会员卡,在开卡后,健身房以装修为由暂停营业数日,实际上却关门停业,涉嫌圈钱跑路。
类似的情况并非孤例。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前不久,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职业闭店人”案件,原告小王是一家瑜伽馆的老顾客,在瑜伽馆突然关门后,她发现其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原所属公司更是在半个月前就已经被注销。
“职业闭店人”究竟是如何操作的?
不久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此发布相关提示称,“职业闭店人”的一般操作是:在明知经营不善即将关门的情况下,联合经营者开展低价促销充值,吸收更多预付资金并挪用转移;再将原来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没有实际偿债能力的人,使原法定代表人“套现走人”,脱离原法律关系;最后一夜之间关门歇业,原经营者失联不见,由“职业闭店人”接手消费投诉、各类诉讼等事项。
据了解,这种行为的目的,就是帮助经营者套走预付消费资金,逃避法律责任,降低向消费者承担责任的成本和风险。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来明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通常需一次性支付较大金额。若“职业闭店人”协助债务人逃避债务,将给消费者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职业闭店人”的存在会严重打击消费信心,导致消费者不敢进行预付式消费,从而不利于消费拉动经济。若此行为成为普遍现象,将形成不良示范效应,对整个行业及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年就对预付式消费的问题进行预警,并明确要求加强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权益保护。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对预付式消费责任主体、合同解释、赔偿损失责任等问题作出规定。其中明确指出,收取预付款后,终止经营,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同时,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也对于预付式消费设置了专门条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付费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必须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如果经营者需要迁址,必须提前30天告知消费者。
中消协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要谨慎决定、量力而行。
中消协建议,消费者在消费前,要评估真实消费意愿和实际消费能力,再结合商家信誉、商品服务质量等信息货比三家;预付式消费务必签署书面合同,仔细审阅商品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核心条款,并尽量避免一次性大额充值,妥善留存发票、收据、与经营者沟通记录等凭证。
消费后,如果发现商家停业、关门、跑路、失联并且具有职业闭店行为特征,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当地消协组织或相关部门投诉。如果遭遇商家闭店前恶意促销圈钱涉嫌诈骗,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保护消费者权益不能仅仅依赖消费者自身的能力和条件,需要从监管层面加强对预付消费行为的规制。”吕来明建议,监管部门应明确责任,降低监管成本,确保资金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吕来明提醒广大消费者,避免过分追求低价格,谨慎处理预付式消费合同。
(责编:杨迪、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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