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发布时间:2024-10-0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推进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5年来,一系列金融惠港惠澳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落地,开创了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互利共赢、融合发展的新局面。人民银行积极搭建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政策框架,先后制定大湾区、横琴、前海三份“金融30条”专项政策。经过持续努力,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为提升港澳居民在内地生活便利程度,人民银行优先推进跨境开户、支付、置业等方面的民生金融政策,开展居民代理见证开户试点。港澳居民可在港澳本地便捷开立内地个人银行账户,满足移动支付需要。截至今年3月末,累计为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立内地银行账户41万户,港澳电子钱包交易笔数达6879万笔、金额111亿元人民币。优化港澳居民购买境内房产结算支付流程,实行“先付房款后补材料”结算支付方式,便利港澳居民、房地产企业、银行三方操作。截至今年4月末,港澳居民在大湾区内地购房产生的跨境汇入折合超10亿元人民币。
今年2月,人民银行推出“跨境理财通2.0”,优化准入条件、机构范围、产品范围等五方面。至5月末,新增“跨境理财通”个人投资者(包括内地和港澳)4.3万名。进一步优化“债券通”。今年1月,进一步开放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债券回购,并将“债券通”项下债券纳入香港金管局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的合格抵押品。目前国际投资者交易的内地债券超过50%通过“债券通”完成。人民银行还积极推进征信互通跨境。今年1月,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签署《关于跨境征信互通业务试点的谅解备忘录》,目前已落地首批跨境征信“北向通”业务,为在深港企发放贷款超7亿元。
多项贸易投资便利化举措的出台,让粤港澳之间的经贸往来更加顺畅。2020年以来,人民币保持大湾区第一大跨境结算货币,有效降低市场主体汇兑成本和汇率风险。今年1月至5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与港澳地区之间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额2.4万亿元,同比增长12.5%,占本外币总额的65.4%。人民银行还开展跨境资金池等多项试点,在广州、深圳率先落地“本外币合一、高低版搭配”的跨境资金池政策,截至今年3月末,共有79家跨国公司集团、925家境内外成员企业参与试点。在横琴落地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
大湾区金融合作是贯彻“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促进内地与港澳融合发展的生动体现。一方面,通过横琴、前海等重大平台建设,为跨境金融合作开辟新路径、探索新方案,助推澳门经济多元发展,也拓展香港金融业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港澳独特优势,推动资金、技术和人员双向流动,推动内地金融业高水平开放,逐步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
5年来,大湾区金融合作主要开展了两方面工作,一是打通基础金融服务,如持续支持两地移动支付方式互联互通,提高两地居民支付体验;试点代理见证开户,解决两地居民异地开户手续繁琐的痛点。二是依托深港合作、大湾区开放平台,探索人民币个人资本项下开放试点,包括“跨境理财通2.0”以及便利香港居民购房等。两方面工作都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分阶段、分步骤建立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金融制度,为港澳居民在内地学习、就业、创业、置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粤港澳三地金融市场相对独立,需要逐步推动市场互联互通,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水平,让市场主体能更好利用不同市场、不同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同时,顺应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的时代浪潮,加强绿色金融、金融科技等前沿领域的合作共建,更好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不过,在法律法规和市场体系上,粤港澳三地存在较大差异,地缘政治冲击和国际金融市场溢出风险也带来更多不确定性。人民银行保持与港澳金融监管机构密切沟通,“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稳妥有序推进各项金融开放举措。例如,在跨境理财通2.0中,在保持原有的资金闭环汇划、额度管理等风险防范手段的同时,与港澳金融管理部门协商建立更加紧密的监管合作安排和动态监测协作机制,确保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推进改革。
未来,人民银行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一是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支持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建设,支持香港建设与内地合作更加紧密的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并以深港合作为重点支持香港深度参与大湾区建设。充分发挥深港金融合作委员会作用,加强前海、河套等重大平台合作共建,推动深港金融合作向更深层次迈进。
二是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打造中国—葡语国家服务平台,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支持横琴构建与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相适应的金融管理,营造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金融环境。
三是推动粤港澳共同做好金融“大文章”。深化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等合作,鼓励港澳资金参与大湾区养老产业,支持港澳推出多元化金融产品助力内地养老金投资境外资本市场。
四是进一步深化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要加强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沟通,完善金融监管信息交流机制、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机制、反洗钱监管协作机制建设。在传统风险之外,还要加强对气候风险等新型风险的关注和防范,加强大湾区在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和敏感性分析方面的交流合作,更好防范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引起的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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