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服务贸易更大潜能
发布时间:2024-07-19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释放服务贸易更大潜能
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是新形势下塑造国际竞争和合作新优势的重要引擎。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服务贸易近年来发展迅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同时,为推动经济全球化增强世界经济发展韧性注入了强大动力。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出台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政策。”本期特邀专家围绕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量增质优成对外开放成就亮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取得了怎样的成就?
蓝庆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教授):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贸易是一国经济和贸易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反映了其贸易结构和经济结构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加速,我国大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实施贸易强国战略,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服务贸易获得长足发展,与货物贸易相互辉映,成为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亮点。
整体呈现量增质优的良好态势。2013年至2023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从33511亿元增至65754.3亿元,增长了96.2%。今年1月至5月,服务贸易继续快速增长,服务进出口总额30219.6亿元,同比增长16%。规模上升的同时,结构更趋优化,高技术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保持较快增长态势,知识密集型服务占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由2012年的33.6%提升至2023年的41.4%。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保险服务领域增长较快,2023年增幅超60%。服务贸易向数字化、科技化、高附加值方向发展,直接促进贸易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成为推动贸易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
服务外包彰显活力和韧性。服务外包是服务贸易的重要表现形式。近年来,我国服务外包快速发展,成为生产性服务出口的主要实现途径,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不断提升。2019年我国服务外包执行额首次突破万亿元,2021年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首次突破万亿元,企业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额从2013年不足6000亿元增至2023年28666亿元。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的大背景下,2023年我国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14871亿元,执行额103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9%和16.2%,超过服务贸易增长率。从业务结构看,企业承接离岸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执行额分别为4154亿元、1722亿元和45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1%、17.8%和18.4%。其中,新能源技术研发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交通工具维修维护服务等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分别增长140%、44.5%和42.3%。作为服务贸易出口的重要指标,离岸服务外包的亮眼表现对提升出口竞争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企业国际竞争力持续增强。2012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5.5%,首次超过第二产业,服务贸易也持续增长,目前已成为全球服务贸易第二大国。企业服务能力日益增强,在检验检测服务、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金融后台服务等方面显示出较强承接力,并逐渐搭建起完善的服务营销网络和服务供给体系。在物流、文旅等传统服务业以及软件、信息服务、节能环保等现代服务业,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为推动“中国服务”走出去作出了重要贡献。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系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为服务贸易发展创造了良好制度环境。2015年,《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发布,首次全面系统提出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此后,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加大,贸易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十三五”时期,我国服务进出口累计3.6万亿美元,比“十二五”时期增长29.7%,全球服务贸易第二大国地位进一步巩固。2020年,《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发布。北京、上海等28个试点地区积极探索,数字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保税+服务”等领域的业态模式创新,大大激活了服务贸易发展新动能。与此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推动服务业制度型开放的创新举措。例如,2017年以来,连续多次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或放宽了增值电信、证券、银行、保险、文艺演出等服务业领域外资股比限制;在海南率先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
今年,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发布,将过去分散在各个具体领域的准入措施,以“一张单”的方式归集列出,同时结合发展实际,在自贸试验区对自然人职业资格、专业服务、文化等领域进一步作出开放安排。这是服务贸易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将为全球服务贸易开放创新合作提供新机遇。
先行先试探索“中国服务”提升路径
2016年以来,全国28个地区开展三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成效如何?
赵瑾(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2016年至2023年,我国在28个地区开展了三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率先探索与服务贸易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开放路径,引领带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作为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长期以来,我国贸易管理体制机制主要适用于货物贸易。经过三轮试点,适应服务贸易发展的跨部门统筹协调管理体制、便利化机制和监管模式,以及综合利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促进机制基本建立。
另一方面,国际贸易竞争新优势正在形成。试点聚焦扩大服务业开放、培育经营主体和创新发展模式,“跨境直播”新场景,以及“跨境电商+中欧班列+丝路海运”、服务型制造、新型离岸贸易等新模式不断涌现。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从2016年的5.35万亿元提升至2023年的6.58万亿元。结构不断优化,2023年,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占服务出口总额的57.5%,国际竞争力稳步提升。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为提升“中国服务”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探索了新路径。
一是坚持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相结合。2016年以来,商务部三次出台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围绕完善管理体制、健全促进体系、完善监管模式等八项任务进行探索。上海、北京等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如《上海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北京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积极稳妥推进重点任务落地实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是坚持稳与进相结合。“稳”体现在分阶段、分批次、分重点,逐步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时间上,分别于2016年、2018年和2020年三个阶段稳步推进;空间上,先在上海、杭州、广州、深圳、武汉等中东部地区开展,后逐步扩大到大连、长春、乌鲁木齐等东北和西北地区。“进”体现在内容不断深化:从第一轮的“开展”、第二轮的“深化”,再到第三轮的“全面深化”,总体方案层层递进;重点任务坚持改革与开放同步推进,前期侧重改革,后期侧重开放,第二轮试点在旅行、金融等领域推出六项开放便利举措,第三轮试点在运输、教育、医疗、金融、专业服务等领域重点推出26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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